发布时间:2022-04-06
一、 2022年会费收交
请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于4月30日前交纳 2022年小学专委会会费(具体交费信息详见附件1)。
专委会将在上半年“创享者——2022年学术年会”现场为已缴纳会费的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授牌。授牌后方能参加省陶及本专委会的各项活动及享有评优选先、推广宣传、学术支 持、资源共享等会员权利。
专委会与省陶官方媒体协商,今年将通过《时代教育·师陶学刊》、《四川行知网》及其媒体矩阵、川陶公众号等加大宣传会员学校、名校长、名师的力度;同时,专委会每月向各会员学校免费寄赠2本《时代教育-师陶学刊》杂志。
二、 2022年主要工作
(一)办好省陶“创享者一2022年学术年会”
今年年会主要内容有:年度人物表彰、学术成果表彰、2021年全省创新型师生一体节目展演、主论坛、分论坛等。专委会将全力协助做好论坛筹备工作,并结合年会开展本专委会相关工作。
(二) “五生三力”行知课程(暂定名)发布会
从去年至今年,本专委会携手战略合作单位的相关专家,基于 “双减”研发“五生三力”行知课程(暂定名),以期为各会员学校提供丰富多彩的课程,助力课后延时服务、寒托暑托周末托等相关工作的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本系列课程群的发布会拟于上半年举行,向“六一国际儿童节”献礼。届时将邀请部分校长参加发布会的“校长论坛”。具体活动事宜届时会有专门文件通知。
(三) 最具推广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评选
联合省级以上官方媒体开展最具推广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评选,颁发“最具推广应用价值课题证书”,并结集成书进行推广, 还将遴选特别优秀的成果在省内外学术平台交流。具体活动事宜届时会有专门文件通知。
(四) 2022年四川省小学教师年会
为更好的服务于一线教师,本专业委员会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 “'双减'背景下学科关键能力的课堂力量”全省小学教师年会, 现场会的具体召开方式宜届时会有专门文件通知。
(五) 开展公益活动
继续开展创艺课程进学校公益活动,主要围绕学校及师生科技创新与艺术课程展开;
继续开展论课公益活动,主要聚焦“学科关键能力”展开;
继续开展乡村振兴公益及教育扶贫活动,主要聚焦“学科关键能力”、“学校文化建设”、“学校课程建设” “学校管理”展开。
三、其它:
(一)上一年度获奖证书发放
2021年“'双减'背景下学科关键能力的课堂力量"的录像课及论文评比结果已于2022年1月签发,获奖证书将于2022年创享者年会现场颁发。
(二)发展新会员单位
凡有意加入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单位, 须先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学习陶行知教育思想,并了解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及其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填报《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至秘书组电子 信箱645740021@qq.com,秘书组收到申请表后提交理事长办公会研究。秘书组负责通知理事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申请单位,并将批准函发送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接到批准函5个工作日内,交纳会费到省陶指定账户(见附件1),省陶开具正规发票。会费交纳成功后,即成为正式会员单位,享受会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专委 会的简介见附件3、工作条例见附件4)。
附件1:会费交纳(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川陶账户户名: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
纳税人识别号:51510000504053501T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百寿路4号
电话:028-87512291
开户行:成都银行武侯支行
账号:17022010206454200011
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百寿路4号。邮编: 610072
联系人:刘梅158 8100 6532
【注】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好“小专委会2022年会费”及贵单位全 名、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以便开具发票和统计。转账前可先 联系刘梅老师,咨询交费事宜。
附件2:
四川省陶行知硏究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入会申请表
此word版申请表与調章后照片或PDF版一并提交至秘书处电子信箱645740021@qq. com
附件3:
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简介
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是四川小学教育界陶学研究者、教育工作者自愿参加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接受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其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立足小学育、 面向小学教育、服务小学教育,组织小学教育界的教育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学习和研讨陶行知教育思想,弘扬陶行知的精神,运用陶行知的教育思想指导办学实践,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现任理事长陆板,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明建。
附件4:
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小学教育学术委员会
工作条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小学教育学术委员会,是四川小学教育界陶学研究者、教育工作者自愿参加的学术性群 众团体。
第二条 本团体是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四川省 陶行知研究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立足小学教育、面向小学教育、服务小学教育,组织小学教育界的教育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学习和研讨陶行知教育思想,弘扬陶行知的精神,进行生活教育、创业教育、创造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验, 运用陶行知的教育思想指导办学实践,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的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899号成都市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学陶”一一组织全省小学教育界同仁认真学习陶行知教育思想,宣传陶行知教育思想。
(二) "研陶”——组织全省小学教育界同仁开展对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三) "师陶"一一组织全省小学教育界同仁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弘扬陶行知精神,陶冶其师德、增强其师能,培养新一代的名师、优师。 每年开展“行知杯典范学校''“行知杯优秀校长(含管理干部)"“行知杯各类优秀教师"等评选奖励活动。
(四) "调研"——对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五) "服务"——组织全省小学教育界同仁进行生活教育、创业教育、创造教育等方面的实验研究;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学校发展诊断与评估、学生素养监测评价、教师培训、学生研学活动、学校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展示交流、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指导与评选等服务活动。
(六)“交往"——在国家法律、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内,加强与国内外研究陶行知的学者、学术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釆用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本会会员的资格:
(一) 团体会员:凡在四川省境内的小学,有志于学习、研究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强校,办学达到一定水平,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遵守本会工作条例,按时交纳会费者均可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组织专家评审鉴定通过后,方能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 个人会员:本会一般不直接发展个人会员。特别优秀的个人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单位举荐,讨论通过,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三) 本会对热心支持小学陶学研究工作并有特殊贡献的人士和热心赞助本会活动的人士,以及有志于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的外国友好人士,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称号。
第七条本会会员的枳利:
(一)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 有根据学校各方面工作需求向本会提出专业支持的权利;
(四) 有承办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也可将自己学校有特色、有创新的活动报批为本会活动)并享有专家团队支持的权利;
(五) 有知晓本会活动开展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的权利;
(六) 有对本会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本会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会工作条例,爱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各项决议;
(二)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各项 任务;
(三) 在本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学习、宣传、研究和实践陶行知教育 思想;
(四) 向本会提供本单位学习、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相关的资料以 及研究、实验的成果;
(五) 按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九条本会会员的管理:
(一) 本会通过团体会员负责、管理本单位个人会员以及各项活动, 并督促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二) 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登记、管理日常工作,交纳会费等, 由本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办理。
会员资格的解除:
(一) 本会有退会的自由。凡申请退会者,应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 办理退会手续;
(二) 凡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作
自动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各会员单位自动 成为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 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
(二) 听取并审议本会工作报告以及财务收支报告;
(三) 制定和修改本会工作条例;
(四) 选举新的常务理事会。
第十一条本会理事会由民主协商提名、推荐、选举产生。理事会 成员由各地团体会员代表、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任期五年。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一) 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 听取并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 决定专委会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本会理事会推选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一人、副理 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 长、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其职责是:
(一) 执行代表大会决议,检查督促实施工作计划;
(二) 组织本会有关学术活动,学校会诊,办学水平评估,学校 文化建设、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培训、学生研学以及国内外 陶学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
(三) 组织本会“学陶、研陶、师陶"等教育科研活动,评审研究 成果;
(四) 评审、推荐优秀论文、先进经验、先进团体和个人;
(五) 领导本会所属机构工作,主持日常工作;
(六) 审查批准接纳新会员。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冋,由理事长主持 召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设立秘书处,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本会聘请名誉主任委员、顾问若干人。
第五章运作方式
第十四条本会运作方式:
(一) 上半年(4月)举行“校长年会",侧重学校管理工作;下半 年(10月)举行“教师年会",侧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 组织诸多针对学校实际需求的全省或片区活动(教育科研; 学校诊断、评估与指导;学生核心素养监测;学校文化建设;学校各方 面管理;学校课程改革;课堂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学生研学等等)。
以上(一)(二)所列活动,会员单位有枳申请成为承办单位(也 可将自己学校有特色、有创新的活动报批为本会活动),本会组织专家 团队给与承办学校全方位专业支持。
(三) 指导、评审科研成果与学术论文;
(四) 开展“行知杯典范学校"“行知杯优秀校长(含管理干部)" “行知杯各类优秀教师"等评选奖励活动;
(五) 整合全省各层次学校资源,为校长、教师创设各类学习、交 流、展示的平台和机会,使校长、各类干部及教师在专家引领下互相学 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六) 整合中国陶研会、姐妹省陶研会资源,大力推出我省优秀成 果、优秀小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
第六章经费
第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 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交纳会费,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1000 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2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人民币3000 元;个人会员每年缴纳100元;
(二) 有关单位以及个人资助;
(三) 本会组织的教育、科技咨询服务,学术报告,印发专委会刊 物与资料等收入;
(四) 本会组织的课题研究管理费;
(五) 本会自筹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本会经费支出:
(一) 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学术报告或讲座会议相关的费用;
(二) 印刷专委会刊物与资料;
(三) 评选、表彰优秀陶研成果、学会先进单位和个人(包括奖品 与奖金的支出);
(四) 秘书处办公费用(包括日常会议办公费用、邮电、交通、接待费等)。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管理与监督:
(一) 本会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
(二) 日常各项费用支付,由秘书长签批。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一)本条例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本条例的解释权 属于常务理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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