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青川县教育局
青川县全面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更好的为当地老百姓服务。
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青川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坚持“规范办证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的三个“一批”原则,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教育生态。
联合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县教育局联合县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等8部门开展摸底排查活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安全设施、培训内容等方面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精准掌握全县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坚决消除校外培训机构风险点。近2年来,累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32家,有照无证8家,无证无照24家。
通报乱象,规范办学行为。制定《青川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县32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2018年以来,关停20家校外培训机构。同时,通过“中国青川”、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等媒介公布黑白名单,并对列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动态管理,年检“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调整为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罗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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