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3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暂停受理一切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业务;各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鉴定机构暂停组织开展各种线下集中培训和评价活动;推迟全市技工院校开学。各院校、培训机构教职工及学生应避免在未采取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病人密切接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由疫情高发地区回川回校的学生(学员)或家长,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两周(14天)的要求,并主动向学校及所在街道社区登记、报告情况。
此外,各院校、培训机构要正面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学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服从全市疫情处置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好防治措施。建立院校、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日报告、紧急情况立即报制度,同时督导院校机构多渠道了解关注师生(含离校师生)情况,对凡是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救治、隔离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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