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头条

双流特教丨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 2024-06-17

为进一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残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024年6月14日下午,学校邀请四川蜀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覃小玲律师,在校多功能厅为全体教职工带来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主题普法活动。

普法活动



覃律师首先讲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历史、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详细介绍这部法律的修订历程、立法理念、条文规定,带大家简单了解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大家在法理层面领悟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和价值。

当讲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时,覃律师特别提醒老师们注意该法对“完善学校保护”的规定,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该法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校、幼儿园的保护义务。“教书育人” 方面主要是完善了学校、幼儿园的教育、保育职责,“ 安全保障”方面主要规定了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增加了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措施。覃律师认为,面对残障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有更多的付出与辛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着不同寻常的担当。


讲解的最后环节,覃律师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向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给老师们讲了几点温馨小提示:

一是告诫学生,既要心存善良,又要具备一定防范意识,警惕陌生人;

二是教育学生,要做坚强的人,勇于反抗强势欺凌;

三是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性侵害。

覃律师告诉大家,残障孩子法治意识培养同样重要,教育孩子们要时时有警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危险真正发生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保驾护航,在法律框架下尽职守则,给未成年人创设一个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期许与义务。今天的主题宣讲帮助大家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规定,熟悉了作为老师的权责与义务,在日后教学工作中,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护航残障孩子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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