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兴衰,系于教育;校之强弱,系于教师”。教师是立校之本,良好师德则是为师之基。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德氛围,提高师德修养,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于本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学习与师德师风培训讲座,本次活动由周晓玲校长主持。
会议伊始,周校长结合实例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文,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亮点解读及总体要求。周校长还结合师德典型案例就小学生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进行了分析,帮助大家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明确工作责任与担当。
紧接着,周校长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在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前提下,如何正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体罚,如何确立教学过程中的规则与边界。全体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坚守规则,做到公平公正,注重育人效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周校长记要求在教学工作中,每一位教师都要能够做到敬业、强学、有爱、进取、身教,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的思想。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在未来的日子里,全体双实外人将坚守初心,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加务实勤奋的工作态度,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教的氛围,坚持立德树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